Twilight小說系列一共四本:Twilight(暮光),New Moon(新月),Eclipse(月蝕),以及Breaking Dawn(破曉)。作者是Stephenie Meyer(史蒂芬妮․梅爾)。書跟作者的介紹,大家自己去問古狗大神,在此不贅述。
麗姬媽花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破自己記錄看完平均每本六百頁,在美國銷售數百萬冊,上市時銷售量擊敗《哈利波特》的這套英文小說,當然有些感想要碎碎唸。
(一)作者寫的雖是羅蜜歐與茱麗葉的愛情故事,但貫穿全書的其實是人類自古至今渴望不已的大夢:青春不老、貌美如花。有誰不希望自己的身體精力永遠停留在十八歲,卻同時又擁有八十甚至八百歲的經歷與智慧?而且,這十八歲的身體與容貌還美得沉魚落雁閉月羞花,帥到天打雷劈山崩地裂!
(二)整套書最令麗姬媽感動的一段在New Moon平裝本的35~38頁,女主角Bella跟男主角的父親Carlisle一段對身為吸血鬼的探論。在此節錄兩段對話:
35頁
(Bella to Carlisle)“you try very hard to make up for something that was never your fault, …… What I mean is, it's not like you asked for this. You didn't choose this kind of life, and yet you have to work so hard to be good.”
「你竭力嘗試去彌補根本不是你所犯的錯,……我是說,變成這樣不是你去求來的。你並未選擇這種生命,但你卻竭盡所能去做個良善的人。」
“I don't know that I'm making up for anything,” he disagreed lightly. “Like everything in life, I just had to decide what to do with what I was given.”
「我不知道自己有否彌補任何事。」他輕鬆地反對道:「正如生命中的每件事,我只需按我被賦予的去決定該做什麼。」
36~37頁
“…. So I didn't agree with my father's particular brand of faith. But never, in the nearly four hundred years now since I was born, have I ever seen anything to make me doubt whether God exists in some form or the other. Not even the reflection in the mirror. …… I'm sure all this sounds a little bizarre, coming from a vampire.” He grinned, knowing how their casual use of that word never failed to shock me. “But I'm hoping that there is still a point to this life, even for us. It's a long shot, I'll admit,” he continued in an offhand voice. “But all accounts, we're damned regardless. But I hope, maybe foolishly, that we'll get some measure of credit for trying.”
「……我雖不同意我父親所認定的信仰形式;但從出生至今,將近四百年來,我不曾見過一事令我懷疑上帝的存在,無論祂是哪種形式。即使我鏡中的影像也不能。……我知道,吸血鬼講這種話聽起來實在很怪異。」他笑了,曉得他們如此輕鬆隨意地講述這詞,會多麼令我震驚。「但我希望,即便是對我們,這生命仍然有其目的。我承認,這是個風險很大的賭注。」他繼續以不經意的口吻說。「但,無論如何,我們都是被咒詛的。然而我仍盼望――或許這很愚蠢――我們可從努力中獲得某種程度的稱讚。」
知其不可而為!這段敘述有把麗姬媽震撼到。Carlisle,或說在他背後的作者,在說什麼?
1)人可以不必役於本性;2)無論身在何種情況,人都有選擇;3)無論身受多大的痛苦與咒詛,人都可用意志決定不加害他人。
因此,麗姬媽決定不管這套書的內容情節有多老梗,還是推薦大家看。
(三)吸血鬼可以違逆天性改吃素(吸動物而非人血),換句話說,你所未知且視為邪惡的他者(the others)、異類,不必然都是心懷不軌或十惡不赦的壞蛋。
(四)愛跨越一切藩籬,激發出人最好的一面,使人勇敢,願為所愛捨命。作者因為有信仰有憐憫,才能在這種吃人不吐骨頭且啥也不信的年代,還敢這樣寫吧。
(五)在這誰要跟誰上床,只要我喜歡連性別都不必管的年頭,作者主張一定要先進結婚禮堂才能合法上床,算她有膽識。
(六)這套書實在像fanfic。網路上的fanfic滿坑滿谷,無論文筆描述劇情安排,寫得比梅爾好的比比皆是,她能以此書成名,真是好運氣。後現代,啥妖異的事都能信能賣;用愛情好好包裝,再加入刺激的武打場面――賓果,財源滾滾來。不過,麗姬媽佩服她的毅力;一年寫一本六百來頁的書,連續四年不輟,這可不是普通能耐。
(七)最令麗姬媽吃不消的,當然是Mary Sue式的描述。(註:所謂Mary Sue,是一則故事中女主角晶瑩剔透毫無瑕疵,人人都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無一倖免。)而全套四冊每本如出一轍的劇情安排,也讓先猜到結果的麗姬媽呵欠連連。
(八)吸引麗姬媽一直往下看的,是異己雙方如何努力不懈跨越阻隔彼此的鴻溝。不過當這鴻溝消失後,故事對麗姬媽的吸引力就消失了,麗姬媽只是盡義務把書看完,沒了享受閱讀的樂趣。
(九)兩個男主角,麗姬媽喜歡Jacob勝過Edward。第一男主角Edward不但帥到傾國傾城,從裡到外毫無缺點,還要命的富可敵國又慷慨大方。ㄟ,這樣的男人拿來當朋友很讚,當愛人則可免了。
(十)歡樂的結局就讓這書顯得沒份量嗎?一定要悲劇結尾才能感人至深嗎?本書定位是「青少年讀物」,因此,歡喜快樂的圓滿大結局十分有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為了咱們國家那群未來的棟樑、社會的標竿與世界的希望,故事結局還是歡樂一點比較好。畢竟,現實世局實在叫人很難歡樂。
是說,麗姬媽廢寢忘食沉溺此書近月,顯然心智的某些層面還停留在十八歲上下,沒啥長進。
最後,麗姬媽希望中譯本有忠於原著,不會令人大失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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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點半,無聊的麗姬媽在網路上逛來逛去,逛到這東西:
What Twilight character are you。因為無聊,就給他跳進去玩一玩,結果出來的答案竟是:
Edward
Kind, sweet, thoughtful, and a bit old-fashioned. You are looking for your true soul mate and when you find them you would die for them. Maybe people would describe you as irresistibly charming and gorgeous.
(爆笑ing..... what the h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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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你提到的(二),我有一點這樣的感想: 這作者的確令人佩服,因為這番話出自一位"有歲"的人,很適配。 "心理年齡"僅十八的人,是體會不到也領會不到的, 所以女主角的心智年齡一定不小,才能吸引"有歲"了的吸血鬼, 否則,跟一個徒具外貌的膚淺美人在一塊兒,可以維持多久呢? 我很期待閱讀這本書。
中文下個月初會出版暮光跟新月, 第三跟四就不知要待何時了。 不過,等你看完一、二,我們就可聊啦。
寫的真好, 我就沒有文筆可以寫出這種感想.. XD 還有原來妳是 Team Jacob 的人啊... 我是 Team Edward all the way.. 12/12 號很快就到了.. 妳就可以在大螢幕上看到了..
原來還有分team啊!(笑) 剛開始我是很喜歡Edward的, 但到後來實在受不了他的完美。 不過不管怎樣,喜歡誰都比喜歡Bella好, Bella越後面越惹我厭, 到了第四本,完全吃不消, 整個第四冊的後半本是忍耐著看完的。 女性人物中,我最喜歡Alice。 以Edward為第一人稱的Midnight Sun很好, 我非常喜歡,覺得比這四本好看。 我有12章內容的PDF檔, 妳若沒看過,可以寄給妳。 關於電影,單看劇照跟預告片, 兩個男主角的選角我都不喜歡。 希望進戲院看了他們的演技後我會改觀。
哈哈哈哈.. XD 不止妳一個不能接受 book 4.. 我是覺得還好啦, 反正就小說嘛, 看爽就好 不用去計較有的沒有的.. /me 和 Anary 握握手.. 我也是超喜歡 Alice 的... Jasper 和她是我最愛的另一對... 謝謝 但我已經有 Midnight Sun 的那 12 章了.. 我覺得以 Edward POV 來說故事真的超好笑的... 寫的真的是比 book 4 好太多了... 至於選角和演技... 就等妳看了電影再說囉.. 不過說真的 演 Jacob 的那人 可以再高一點.. XD
第一集的Jacob就是正常青少年的身材, 第二集以後開始逐漸長成巨人。 電影若要繼續拍下去,他們要如何克服這點? Alice跟Jasper是很可愛的一對,很討人喜歡。
看到麗姬媽寫的第二點,想到另一個有名的吸血鬼故事,裡面那個在巴黎的少年吸血鬼(從俄羅斯男孩變來的,電影裡改岔了),始終認為自己身為吸血鬼是近乎原罪,因此一直過著一種自苦的生活,並且以罪惡感統治著一群吸血鬼。 最近瑣碎的事太多,大概直到過年前都不得安寧,所以暫時無法接受麗姬媽好意要借給我書,真抱歉啊。
有基督宗教背景的都會這麼感覺吧。 這本書裡的Carlisle,他父親是個牧師,專門獵殺女巫跟吸血鬼之類的,手底下不知害死多少冤魂。Carlisle對父親寧可錯殺一百的作法很不以為然,他只會去抓真正的吸血鬼。結果有一次在追捕過程中,被吸血鬼回過頭來咬了一口,結果,自己就變成吸血鬼了。 Carlisle開始時確實自苦過一段時間,後來想法改變,去當了醫生,積極地治療人類的生老病死。他實在是個聖人般的人物。 現在沒時間,那就等有空再看囉。
我朋友聽到我要去Seattle, 跟我說: "別找臉色蒼白的人當男朋友." XD
(爆笑~~) 很誠懇的建言。 另外也勸妳晚上不要在外面蛇來蛇去, 以免不小心撞上一隻。
嘿我也跑去玩了這個遊戲,我竟然是Bella耶...天哪...bb Bella Innocent, tom-boyish, and shy, you definietly are. You also are a bit of a clutz at times. Even though you have a very low self-image, others see you as beautiful. 不過這上面講的,我覺得還滿準的....bb
哈哈哈,很可愛呢。 電影台灣這週末也要上演了, 妳去看了沒啊?
現在我在家裡租dvd+小說漫畫到舒服地完全不想整理backpack + folder...不過今天就一定要做啦,不然就好笑了,一個星期後就要開學了說!(1月5號) 我看電影有兩個癖好,在旁人眼中可能很奇怪吧... 一是我會寧可去租dvd,然後一定從後製開始看(在美國是叫做special features的選項) 看完才會去欣賞電影的內容 我覺得,這是我給電影以及其幕後人員的敬意啦!畢竟他們那麼辛苦,還紀錄下來拍電影的過程以及創意激盪,我覺得不看真的會錯失很多(畢竟我是平面設計科出來的,對於藝術及創作這雙方比較敏銳) 二是我會邊看dvd邊運動...bb 因為平時真的很不喜歡上健身房,覺得太無聊了 戴耳機聽iPod又擔心會傷到耳力,所以就乾脆邊看dvd邊運動(原地踏步而已啦,偶爾暖身一下) 有一次不小心在朋友面前做,結果就被說"妳好奇怪啊"!
我也在考慮要買個跑步機,看DVD的時候可以邊看邊運動。我家沒接第四台,電視機是拿來看DVD用的。我超愛看歐美影集,白天工作完晚上放鬆時就看影集。邊看邊運動真是個好方法,我會存錢來買的。
小說跟電影我都看了 電影算是小說簡版,因為小說裡的'內心戲'頗多,我一路擔心跟我同行的人無法了解過於簡略的劇情,好在大家都說看得懂。;p 雖說電影選角不是選得很好,有一兩個新加入的點子到讓我覺得很好很可愛,還有edward房間我很喜歡呢 XD 總的來說,我喜歡這部小說勝於harry potter
我也覺得這故事比哈利波特好看。 小說你是看英文的嗎? 中文譯本錯得一塌糊塗, 幾乎每頁都可挑出錯來,還不只一個。 電影我也看了, 也覺得選角選得不好,真可惜。 Edward的房間很棒, 裡面鄉野的風景更棒。 除了選角不佳, 我還覺得導演拍得不好。 情感的細膩是可以用鏡頭說出來的, 正如作者用文字寫出來。 李安在「斷背山」裡把兩人的情感拍得比原著文字還細膩。 演員選的不好,導演又不行, 只好看看風景了。
因為手邊剛好就有中文版的,所以我是先讀中文版的,誠如妳說的,很多地方讓我覺得是直譯。 現在很期待趕快拿到原文版的,不把它讀完我彷彿就沒法安心做事的感覺;p 我聽說第三冊妳幫忙作翻譯,將在下個月的國際書展上問市,也一併期待中
如果是直譯,我頂多皺眉頭。但情況不是直譯,而是看不懂亂譯,錯誤多到令人髮指的地步。 我給你一個最簡單的例子,貝拉陪兩位女同學到安吉拉斯港去買衣服(中譯本140頁),第一行說「潔西卡開車的速度很快,只花了四個小時」,原文是Jess drove faster than the Chief, so we made it to Port Angeles by four. 你看見翻譯犯了幾個錯誤了嗎? 好吧,就算我們不知道原文,單就中文故事的邏輯來看好了。這三個女孩從福克斯鎮花了四小時到達安吉拉斯港,後來,愛德華請貝拉吃過晚飯後送她回家,「只花了不到二十分鐘」(見中譯本173頁)。愛德華是開火箭啊?! 第三本我只幫他們審稿,對著原文一句一句修改,過去一週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累到感冒。由於時間太趕,所謂翻譯的「信達雅」我只能顧到「信、達」,需要時間的「雅」只好抱歉了。 出版社很有誠意願意將來大修並重新出版這套書,所以我才跳下去幫他們的忙。
dear Anary: 是的, 有些地方我也覺得前後不對或是邏輯不通, 但是因為我還沒讀原文版,不敢妄下評論. 但是你所舉的第一個例子, 我覺得錯得很離譜呢!
希望你能很快拿到原文, 好好享受閱讀的樂趣。 又, 你若給我你的email, 我可以把以edward為第一人稱的midnight sun寄給你看。
那真是太棒囉, 這則留言裡有我的 email, 謝謝你!
寄去啦。
^^您的心得寫的真棒~看到Carlisle講的那段話,雖然不是基督教徒,但我還是感動到落淚...作者也說過,透過這本書闡述"無論在何種情況,人都可以有其他的選擇"~
是啊,在任何情況下人都有選擇, 且要自己負起責任。
給你打氣! 感冒快痊癒! 好好保暖啊!
看到氣象說, 這週末將有入冬以來最冷的冷氣團抵達台灣, 我希望到時候我感冒已經好了。 妳也要保重喔, 多喝薑茶取暖。
因為身為一個很慢多拍的人,現在才去看電影,看完後很想買原文書來看。但殊不知瓶裝以賣光光,只剩精裝版的,google到妳的心得,竟然提到女主角越來越討人厭!!那我到底要不要花1800去買精裝呢?!到底值不值得呢~!
小說人物討人厭或討人喜歡 其實見仁見智 我個人認為這套小說還蠻好看的 雖然我認為結尾結的虎頭蛇尾 精裝本為什麼要1800? 是整套的價錢嗎? 我建議你先去借吧 我也是借來看的 中譯本的第二冊翻譯比第一冊好一些 第三冊因為經過我跟另一位英文老師的校訂 錯誤率應該極低了 不過因為翻譯總有差異 所以能看原文最好
之前也沒想過要看這本書~無意間去看了電影,覺得比心中預期的好多了~ 所以也買了中文版來看(因為沒能力讀原文版)有趣的是~這書被分類到青少年文學 內容的確老套~就是愛來愛去~愛的不顧一切~但對於現在一切都很沉重的社會來說~是個不錯的消遣~畢竟大家都活得很累了~ 老實說~我們都生活在無數的老梗之中吧!(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臺灣人活的很累......)
跟香港人比起來 我覺得台灣人悠閒多啦 來了三天沒看到半隻街貓 連夜裡走在市場跟街上都看不到 讓我覺得在這城市討生活一定很困難 人都很困難了 因此看不到半隻貓 我覺得這書會大賣真的是因為它是愛情故事 同樣是青少年小說 哈利波特是賣魔法 這書是賣愛情 電影我覺得選角選得不好 女主角不會演 導演也不會教 只能說還算忠於原著 還有風景很漂亮
其實之前都一直有看你的blog (潛水潛水), leggy 跟 安安 很可愛!! 這篇本來我是跳開沒看 (因為沒貓看 XD). 但是前幾天我朋友把twilight借我看 (應該是硬塞我看才對), 看了就著迷了, 然後就想起leggy 媽之前有這篇, 就回頭找來看. Edward真的是無敵帥啊!! (Robert 也算是很成功的把Edward 影像化, 女主角就~~~~醜死了) 看回言中, leggy媽說出版社會把中譯版重新發行, 那是不是我應該先等著不要買才對了? 雖然我可以看原文版(說真的, twilight裡真的有好多前言不對後語, 多看幾次還是看不懂, 下次出公差看看去買原文版好了), 但是我媽沒那個英文能力, 所以我就只好買中譯版回家給她看! 另外, leggy 媽也提到midnight sun , 我上網找也找不到什麼資料, 不知道leggy媽知道何時會出版了?
妳能看原文就看原文吧, 翻譯總是有力有未逮之處。 midnight sun並未出版, 網路上有一~十二章的內容, 妳想看的話,給我你的email,我寄給妳。
因為自己也養貓咪的關係,常來貓窩亂逛! 去年就看到您的這一篇文章,直到最近自己才看了中譯本第一二冊,老實說很失望,尤其第一冊的筆觸與情節一直讓我感受到言情小說般的調調,再加上之前看了麗姬媽的文章似乎頗有讚許之意,心裡落差更大,直覺這水準會大賣真令人不解! 可能是因為先看了DVD之故,覺得電影情節較緊湊流暢。男女主角雖然年輕,但演技還算真摰自然(有許多年輕演員總是表演得太過而令人作嘔),也覺得電影中的Edward的房間很棒,尤其Edward背著Bella上樹後,兩人在樹頂靜對笑談,對照背景中流轉的山林大河,呈現出亙古不變的意象……………還蠻感動的!不知道為什麼這個畫面讓我的心很翻騰很糾結(笑~~)。
電影裡的風景真的很漂亮。 我個人覺得最好看的是第一集,然後按順序每況愈下,越後面越糟。一、二集讓我感覺作者有很大的企圖,但最後讓我很失望。或許,是我期望過高吧。作者可能只是想講個單純的愛情故事,但愛情故事講的比她好的多得是。 這書可是紅到連在非洲都熱賣啊。真是豈有此理。XD